第138章 第一百三十八章-《搭伙过日子[七零]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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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竖起大拇指,必须表扬一下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很贫穷,可却不少大男子主义。

    他们压根不伸手做饭的。

    也有一些男人会做饭,但也仅限于能吃。

    像李爱国这样愿意下厨,厨艺又不错的简直是凤毛麟角。

    “小红,你不是要向省城画报投稿么,我时间充裕,就亲自送去了。”李爱国从兜里掏出一卷钱和票。

    林小红傻眼了,“收了?”

    “嗯,都给钱了,我觉得价格还行。两张被收做封面,十块钱一张,剩下的四张全是内部插画,五块钱一张,另外还给了十斤粮票,你可以好好看看。”李爱国抬抬下巴,指了指那卷钱票,那意思是让她现在就看。

    “不是,不对!”林小红想起来了,“这个价格是对的,但是票怎么回事啊?”

    明明是没有票的。

    李爱国说得云淡风轻,“我直接找的他们主编,和他聊了一会,他就主动给了。”然后又有些遗憾的继续说道,“咱们就是住的太远,那些副食票没法用,否则还能多一些。”

    林小红这回要双手给他竖大拇指!

    牛叉普拉斯!

    “以后收稿价格也是按照这个来,粮票的话看着情况给。以后三个月投稿一次,每次十张左右,如果有不收的、改稿的会给你写信的。”李爱国将具体情况说了下。

    林小红一个没忍住,又在心里算账了。

    这样的话,一年又多了二百左右块钱。

    北京那边下次的稿费也会增加,因为上色了。

    还有县报、镇政府的收入。

    艾玛!一个不小心成了这个年代的有钱人呢。

    一年挣两套房的节奏啊。

    要膨胀!

    年底买手表那是妥妥的了。

    要是有自行车票,也不是买不起。

    林小红立马又否定了,手表能买还是买,自行车就算了,用处不大,家里离学校那么近,每天走路、小跑当锻炼了。

    至于去县城,就是给她自行车也骑不动。

    而且她以后一定会带着崽崽们进城的。

    到时候大件还不好带。

    她要攒钱,到时候好买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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