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好漂亮的马犬,不但毛发透亮密集,这身姿骨架…… 他年轻时接触过无数警犬,尤其是马犬这类新生警犬,不但聪明还服从命令,是警队工作者最忠诚可靠的伙伴。 可哪怕他见过再多,也是第一次见如此高大威武的马犬。 话说马犬有这么大吗? 浑身的肌肉,起码有七八十斤左右。 光是看它的站姿跟眼神就知道受过专业训练,说是警犬也不过分。 凌局朝姜宁等人扫了圈,目光随即落在霍翊深身上,小伙子精气神十足,军警出身跑不了。 他收回目光,望向哽咽的女生,“怎么回事?” 女生重述前因后果,一口咬定可乐就是她丢失的狗狗,“我有网购记录,花1200买的,但是手机不小心丢了,要不然里面还有相片。” 有两个男生附和,说可以作证狗就是她的。 狗狗丢失快一年,彼此都咬定说是自己的。 凌局望向姜宁,“小姑娘,你有证据吗?” 姜宁没回答他,而是望向女生,“你确定是丢失,而不是卖到狗肉馆?” “我花1200买的,脑子有病才会卖到狗肉馆。” 听到“狗肉馆”三个字,受到刺激的可乐瞬间炸毛,要不是姜宁拉着就扑上去了。 女生被它的凶狠吓到,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。 凌局看在眼中,并没有说话。 “行,你说它是你的,那它身上有多少伤疤你知道吗?” 女生反应很快,“我拿它当宝贝养,走丢的时候根本没有伤疤。” 她不知道,但姜宁知道。 被人殴打的,跟流浪狗互咬的,身上多达二十多处留疤的伤痕,尤其是洪涝发生那次,眉骨被划伤留了疤。 听她报出伤疤的位置,女生被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