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七章 他是一个视金钱如泥土一样的人-《与南宋同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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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知道她的出身和经历后,安静主家只能说,此女家教好,而且经历也好。

    难怪那个常州女商能说出向罗娘提亲的媒人相属于路,看来不是夸张。

    这个时空男人提亲,极少听过有贪图对方美貌的,基本上是看重人品和能力。

    人品不必多说……有持家能力的女人更受欢迎!

    说一句闲话。

    这个时空的女人基本没有傍大款的现象,而中年男人却经常找款姐和富婆,哪怕是寡妇!

    宋真宗咸平五年,朝廷就发生了一件大新闻,有两位宰相先后被牵连到一桩官司中,史称“寡妇门”事件。

    前宰相薛居正之子薛惟吉续娶柴氏,但是薛惟吉一死,年纪轻轻的柴寡妇要改嫁给当朝宰相张齐贤。

    薛惟吉的儿子薛安上状告上开封府,说柴氏要卷走薛家大量财产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年轻的柴氏反告,说另一位当朝宰相向敏中不仅要花低价买下薛家旧宅,还曾向自己求婚!

    正是自己不同意嫁他,他才恼羞成怒指使薛安上告状!

    这事情大发了,开封府处理不了,官家便把此事交给御史台。

    最后的审理结果出来了,原来柴氏真就埋藏着约两万贯的财宝。

    两位宰相争娶一富婆,这虽然是个人的私事,但是有失朝廷体面……大宋官家很失望,罢了张、向二人宰相之职。

    其实张齐贤、向敏中的官名相当不错,前半生勉力勤政,但后半生却被两万贯财富激活了贪念,真是不值当。

    当然,二万贯是巨款,宋朝宰相月俸300贯,这笔钱需要不吃不喝五六年的累积才能实现。

    宋朝的寡妇里经常出现一些富婆、款姐的现象不是偶然。

    宋代有这样的风俗:两个家庭结成姻亲,在议婚、定亲的阶段,女方要给男方送“定帖”,除了写明出嫁的是第几个女儿,以及她的生辰年月日,还要“具列房奁、首饰、金银、珠翠、宝器、动用、帐幔等物,及随嫁田土、屋业、山园等”,此处具列的就是随嫁的奁产。

    奁产随出嫁的女子带入夫家。

    但是按照大宋法律规定,女子随嫁的奁产,名义上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,但其实并不归夫家所有,夫家分家析产时,奁产不可分。

    实际上,奁产的所有权与处分权,都归女方掌握,女方可以拿出来奉献给夫家,也可以自己保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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