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后来,他被巡警队长判了处罚后方知法律的重要,连忙请了登州讼师楼里最贵的讼师询问自己的事情。 他隐瞒了要想毒杀武大郎的想法,把其它的情况都如实对那讼师讲了。 那讼师思量了一下,说:“那巡警的判罚是按照法律来的……不太容易推翻……” 西门庆连忙说:“在下不是这个意思……我与金莲以后该如何办呢?!” 那讼师似乎带有嘲讽的意思说道:“你与那娘子是真心真意?” “正是,正是!绝无虚言!!” “你确定她不爱她的丈夫?” “确定,确定……她与他丈夫结婚几年仍是处子之身……” “噢,这样啊!那很容易……让那娘子上法院提出离婚即可。” 男女夫妻离婚的事情其实很早时就有了。 可以说在唐朝时就很普遍了。 在那面的世界,有一张在敦煌莫高窟出土的“放妻协议”。 它的主要内容是:“凡为夫妇之因,前世三生结缘,始配今生之夫妇。 若结缘不合,比是怨家,故来相对……既以二心不同,难归一意,快会及诸亲,各还本道。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,重梳婵鬓,美妇娥眉,巧逞窈窕之姿,选聘高官之主。 解怨释结,更莫相憎。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。” 简单的解释吧,放妻书就是离婚协议……那放妻书里的丈夫很宽容地说:如果没有缘分,咱俩不如好合好散,离了之后,希望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再找个好人家…… 但是西门庆说道: “提出离婚容易,但是我担心的是,他若不肯,又该如何?” 那讼师笑着说:“武大郎属于受害一方……可以给他一份丰厚的补偿嘛。” 西门庆展颜笑了,真是的,能用钱钞解决的事情,我竟然只想到用毒杀的办法! 嘿嘿,联邦帝国真是好呢,用钱钞可以摆平一切……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