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15章 坠龙事件(七)-《寻龙档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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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……该龙体气参天,头部左右各生三支甲,脊骨宽三寸余,附于脊骨两侧为肋骨,每根约五六寸长,尾部为立板形白骨尾,全体共二十八段,每段约尺余,全体共三丈余,原龙处,有被爪挖之宽二丈长五丈之土坑一,坑沿爪印清晰存在,至该龙骨尚存有筋条,至皮肉已不可见矣。”(摘自1934年8月12日《盛京时报》)

    这段话说的是,当初在芦苇荡发现龙骨之时,此龙的头部两侧各生有一支三叉角,在其身下有一个宽六米,长十七米的大坑,并且这坑沿上满是龙爪之痕,这就说明此龙有爪!

    而鲸鱼不但没有角,更没有爪!

    并且,营口伪第六警察分署组织人力,将其尸骨分解后运到南岸,在西海关前空场上按原状摆放,任人参观。

    当时的《盛京时报》派人采访,也称之为“龙”、“天降龙”、“营川坠龙”、“巨龙”等,同时还配以照片,图文并茂,这就说明,当时的官方已认定了此物为龙,绝不是鲸鱼。

    在今天,也许会有人说,那时的人们不认识鲸鱼,把鲸鱼这种庞然大物当做是龙,也实属正常。

    没错,当时那个年代,由于信息闭塞,那些深处内陆的人们不认识鲸鱼的确是正常,但是,营口市位于辽东半岛中枢,辽河入海口左岸,西临渤海辽东湾,当时有大量的营口居民以打渔为生,且有证据表明,在上世纪初期,在渤海湾每年都会有上百头鲸鱼遭到渔民的猎杀,所以,这鲸鱼在营口百姓的眼中,绝不是什么稀罕物,他们也绝不会把鲸鱼给错认成巨龙。

    并且——兹闻本埠水产高级中学校教授,日昨前往参观,判明确系蛟类。以今夏降雨过量,溯流入河,搁浅苇塘泥中,因而涸毙者云。(摘自《盛京时报》1934年8月14日)

    这段话是说,营口水产高级中学校渔捞科张老师判定这巨大骨骸“确系蛟类”。随后,这位张老师并发表了“蛟类涸毙”的文章。

    所以说,当时已经有人为这巨大骨骸验明了真身,“确系蛟类”。

    并且,当时的目击者如今很多都仍再世,他们那言之凿凿的证词,又该做何解释呢?

    他们总不会是商量好了,共同来撒这么个弥天大谎吧?

    他们已都是耄耋老人,他们这么做有劲吗?有必要吗?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所以说,陈飞对这鲸鱼说,实在是不敢苟同,不为别的,就为了严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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