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只不过,可能妈的性格有些让诺里斯觉得惹不起。” 虞归晚听到这话,眼睛微微睁大,“惹不起?为什么这么说?” 她想了下,“妈的性格很好啊,跟她相处很舒服。” 和林暮笙相处的时候,就能感觉到她是那种名门世家里培养出来的千金小姐,雍容华贵,知书识礼,待人温和。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像江聿怀口中所说的那样,是个惹不起的人? “叮——” 电梯门打开。 两人走出电梯。 江聿怀侧眸看了她一眼,“那是因为妈很喜欢你。” 虞归晚顿了下。 这么说,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。 江聿怀说的惹不起是林暮笙回京城之前。 也就是二十多年前。 同时也是遇到池渊之前。 林暮笙一向都是敢爱敢恨,在很多事情上,都是表现地十分的刚烈,充满锐气。 只要是让她不舒服的人或事,她都会当场还回去。 后来,若不是遇到池渊。 那个用情爱模糊了林暮笙双眼的男人。 用那些高门贵族的规矩来要求她。 林暮笙这才收起锋芒,做任何事情都会瞻前顾后,思虑周全。 尤其是在有了江聿怀后,她顾及的事情更多了。 为了护住江聿怀,也让他不再被诺曼家族的规矩困住。 林暮笙亲手将自己困住深宅大院,不问世事。 一困,就是二十多年过去了。 听完江聿怀说的这些事情后,虞归晚得出一个结论。 她一边系上安全带,一边说道,“所以,就算是神仙,沾了这情爱,都要蜕一身皮。” 江聿怀刚准备启动车辆,动作突然顿住。 他偏过头,看向副驾驶座,“晚姐,你最近是不是又在追电视剧了?” 虞归晚眨了眨眼睛,“你怎么知道?”